在香港買樓,印花稅是最昂貴的周邊開支,以一個價值500萬元的「上車盤」為例,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首置客須支付的印花稅達15萬元。非首置或非本地永久居民的買家,稅務豁免較少,支出更高。Planto為大家講解香港物業印花稅的計算方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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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花稅「原價」15% 港人首置可獲豁免DSD
住宅物業從價印花稅(Ad Valorem Stamp Duty,AVD)的現行稅率是樓價15%,坊間常稱這種未獲稅務寬減的「原價」徵稅為「雙倍印花稅」(Double Stamp Duty,DSD)。
不過,上車或換樓買家只要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,須繳付的印花稅可在第二標準稅率下獲得特別寬減:
- 首置買家:在買樓時未持有任何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
- 合資格換樓買家:持有物業的香港永久性居民,買入新物業後,須先繳付15%從價印花稅,在12個月內將原有物業賣出後,可獲退還15%減去首置印花稅的差額,即所繳付稅款與首置客相同
首置印花稅稅率(適用於首置 / 合資格換樓買家)
符合上述首置或換樓定義的住宅物業買家,只需按較優惠的第2標準稅率繳付從價印花稅:
物業售價 | 稅率 | |
---|---|---|
2,000,000元或以內 | 100元 | |
2,000,001元至2,351,760元 | 100元+超出2,0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 |
2,351,761元至3,000,000元 | 1.5% | |
3,000,001元至3,290,320元 | 45,000元+超出3,0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 |
3,290,321元至4,000,000元 | 2.25% | |
4,000,001元至4,428,570元 | 90,000元+超出4,0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 |
4,428,571元至6,000,000元 | 3.00% | |
6,000,001元至6,720,000元 | 180,000元+超出6,0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 |
6,720,001元至20,000,000元 | 3.75% | |
20,000,001元至21,739,120元 | 750,000元+超出20,000,000元的款額的10% | |
21,739,121元或以上 | 4.25% |
雙倍印花稅(DSD) VS 首置印花稅
買樓時,支付DSD與首置印花稅,開支差距可達數倍。因此,香港業主常用各種方法,盡量保留珍貴的首置資格,例如夫婦只用單名而非聯名買樓,或借家人名義持有物業。
樓價 | 雙倍印花稅(DSD) | 首置印花稅 |
5,000,000元 | 750,000元 | 150,000元 |
8,000,000元 | 1,200,000元 | 300,000元 |
10,000,000元 | 1,500,000元 | 375,000元 |
15,000,000元 | 2,250,000元 | 562,500元 |
3年內轉讓須支付額外印花稅 (SSD)
香港政府為遏止炒樓風氣,向3年內轉手的物業徵收額外印花稅(Special Stamp Duty,SSD),稅率按持貨年期遞減:
原業主持有物業年期 | SSD稅率 |
6個月以內 | 20% |
6個月至12個月以內 | 15% |
12個月至36個月以內 | 10% |
為避開被稱為「辣招稅」的SSD,大多數業主持貨3年才出售物業,但也有個案是由買家為未鬆綁的物業代支SSD,主要目的是為降低成交價,使買家更容易申請按揭貸款。
買家印花稅 (BSD)針對海外投資者
為回應香港人不滿中國內地投資家炒貴港樓,故政府早年已推出買家印花稅(Buyer’s Stamp Duty,BSD),專針對海外買家而設,向所有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買家及公司名義買家,在從價印花稅以外徵收相等於樓價15%稅款。
BSD徵稅對象 | 稅率 |
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或以公司名義購買住宅物業人士 | 15%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