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政府積極推動香港成為全球Web3.0及數位金融中心,力求在區塊鏈技術與虛擬資產領域搶佔先機。最近立法會就全票通過《穩定幣條例草案》,並於5月30日刊憲,條例將在2025年8月1日起生效。穩定幣條例通過後,對香港的加密貨幣市場將帶來甚麼影響?本文將淺析條例的重點內容、發牌制度、對零售投資者和香港web3生態帶來的影響。
穩定幣條例重點內容
《穩定幣條例》共11部及8份附表,涵蓋穩定幣定義、發牌制度、持牌人責任及監管權力等內容,包括確立了穩定幣定義與監管範圍,不論穩定幣的發行地點是在香港還是國外,只要涉及香港市場或香港公眾,均受條例監管;規範了申請牌照的資格,如持牌人需維持不少於HK$2,500萬的實繳資本等要求;以及部門的執法權力和罰則,通過條例立法監管涉及穩定幣的相關活動,確保數位金融穩定和保障投資者的權益。
其他重點內容包括︰
- 持牌人需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政策、反洗錢(AML)及反恐融資(CTF)制度,並符合資訊披露、投訴處理、應急計劃等要求
- 持牌人必須定期披露儲備資產管理、風險評估及審計報告,並設有明確的贖回機制,保證持有人可按面值贖回,且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或設置限制
- 高級管理層及負責人員必須具備相關專業知識與誠信
- 所有穩定幣相關廣告必須經嚴格審核,以防範詐騙和虛假宣傳
境外發行穩定幣也受規管?
《穩定幣條例》明確定義「穩定幣」(Stablecoin)為基於分布式帳本技術(DLT)或類似資訊庫發行的數位資產,其價值與一種或多種法定貨幣或資產掛鉤,可作為支付、投資、清償債務等用途,並可電子方式轉移、儲存或買賣,符合這些條件均視為穩定幣。
受監管的穩定幣活動包括:
- 在香港發行指明穩定幣;
- 在境內外發行聲稱掛鉤港元的穩定幣;
- 向香港公眾積極推廣穩定幣的活動。
條例具境外效力,就算是境外發行但只要影響到香港金融市場的穩定幣活動也受監管,例如聲稱掛鉤港元的離岸穩定幣,若未經許可在香港推廣,也會面臨嚴格處罰。
了解穩定幣的發牌制度
《穩定幣條例》的主要目的是在香港設立受規管穩定幣活動的發牌制度,條例生效後,任何人在香港發行法幣穩定幣,或在香港或以外地方發行宣稱錨定港元價值的法幣穩定幣,均必須向金管局申領牌照。
申牌要求 | 具體說明 |
---|---|
身份要求 | 持牌人必須為香港註冊公司,或在香港以外成立為法團的認可機構,並需在香港設有註冊辦事處以證明本地業務營運能力。 |
資金要求 | 持牌人需維持不少於HK$2500萬的實繳資本或等額貨幣,確保能夠履行穩定幣的實際或潛在贖回義務。 |
儲備資產要求 | 持牌人需隨時持有不少於已發行穩定幣總值的儲備資產,且需具高流動性及低風險特性。持牌人需定期披露儲備資產的管理政策、風險評估、組成結構及市值,並提交獨立核證及審計結果。 |
穩定幣贖回要求 | 持牌人需向穩定幣持有人提供贖回權利,盡可能兌現其贖回要求,且不得收取不合理費用或設置限制贖回的條件。同時,持牌人不得向穩定幣持有人支付利息。 |
公司人員要求 | 持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及負責穩定幣活動日常管理與營運的人員,需為具備相關知識及經驗的適當人選,以確保專業能力。 |
風險管理要求 | 持牌人需建立健全的風險管理政策及程序,以有效管理穩定幣活動可能產生的市場、操作及網絡安全等風險。 |
反洗錢要求 | 持牌人需設立完善的防洗錢(AML)及反恐融資(CTF)制度,防止洗錢及恐怖主義融資活動,符合《打擊洗錢及反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》要求。 |
業務要求 | 持牌人需具備開展穩定幣活動所需的資源及制度,包括資訊披露、投訴處理、應急處理等機制,確保業務透明及運作順暢。 |
為確保平穩過渡,條例設有過渡安排,允許生效首3個月現有機構繼續營運,6個月內可申請臨時牌照,以逐步符合要求。未申請或被拒的機構需在「結業期」後停止活動,違者將面臨處罰。
違例罰則
不論穩定幣在香港本地或是在香港境外發行,只要在香港進行或積極向公眾推廣其穩定幣發行的活動,皆需申請牌照,否則未經許可從事受規管穩定幣活動或提供穩定幣,一經定罪,最高可罰款HK$500萬及監禁7年,同時對持續違規行為進行每日HK$10萬的額外罰款。
如在穩定幣交易中使用欺詐或欺騙手段,最高可被罰款HK$1,000萬及監禁10年。另外,未經許可進行穩定幣活動或指明穩定幣的廣告宣傳,也面臨罰款及監禁。
對穩定幣投資者有何好處?
1.降低風險,增強投資者信心
穩定幣市場曾因2022年時TerraUSD崩盤而出現擠兌風險,損害投資者信心,而香港的《穩定幣條例》通過後,條例強調儲備資產透明、獨立審計及贖回保障,有效降低市場風險,另外,僅持牌機構可發行及推廣穩定幣,所有廣告須經嚴格審核,防範詐騙行為,這不僅減少了市場亂象,也有助投資者分辨合規產品,提升對穩定幣的信心。
2.規範市場,減少亂象
條例生效後,有關穩定幣的廣告均需經嚴格審核,禁止虛假宣傳,如詐騙性ICO或誇大實際收益,為香港虛擬資產市場建立透明為香港虛擬資產市場建立透明、有序的生態環境。市民在投資穩定幣時,可選擇持牌機構產品,並審慎辨別廣告真偽,以保護自身權益。
香港與全球穩定幣監管比較
近年美國、歐盟、新加坡等地均加快推動穩定幣監管立法,各地監管模式既有共通點,也有明顯差異,其主要原因是各地對穩定幣抱持不同的金融戰略意圖。
如美國強調以穩定幣鞏固美元主導地位;歐盟則重點保障消費者權益與金融穩定;新加坡則希望維持其數字資產樞紐地位。而香港政府這次通過《穩定幣條例》就聚焦法幣掛鉤穩定幣,為人民幣國際化及Web3生態發展建立基礎,我們就立法目標、監管範圍、監管機構、發行門檻、應用場景、戰略意圖等方面對各地監管模式進行了簡單比較︰
香港 | 新加坡 | 美國 | 歐盟(EU) | |
---|---|---|---|---|
立法目標 | 平衡金融創新與風險控管,鞏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,推動離岸人民幣穩定幣與跨境貿易支付 | 確保穩定幣高價值穩定性、金融完整性與透明度,維護新加坡數字資產樞紐地位 | 強化美元霸權,支撐美債融資,限制非美元資產發展 | 統一加密資產市場規範,保障消費者權益,防範金融風險外溢,視穩定幣為數位歐元的補充 |
監管範圍 | 涵蓋本地及對港推廣的境外發行的穩定幣,具域外效力 | 限於新加坡元或G10貨幣貨幣掛鉤的單一貨幣穩定幣(SCS),僅針對在新加坡發行 | 聚焦美元支付型穩定幣,監管範圍涵蓋全國 | 涵蓋整個歐盟,資產參考代幣(ART)、電子貨幣代幣(EMT),排除演算法穩定幣 |
監管機構 | 香港金融管理局(HKMA) |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(MAS) | SEC、CFTC、OCC、州銀行等多方監管 | 歐洲證券及市場管理局(ESMA)、各國主管機關 |
發行門檻 | 發行人需香港註冊,實繳資本HK$2500萬或1%流通量,儲備資產1:1對應,需接受審計 | 100%低風險儲備、可即時贖回、有資本要求 | 無統一資本門檻,儲備限現金或短期美債,要求 1:1 儲備且不附帶利息 | 發行人需獲MiCA許可,需 1:1 現金或存款支持 |
應用場景 | 跨境貿易、DeFi清算、零售支付,與實體經濟融合 | 支付、數字資產流通、金融創新,強調合規生態與國際合作 | 專注鏈上支付、國債融資與跨境匯款 | 零售支付、金融基礎設施,補充傳統支付系統 |
戰略意圖 | 吸引全球Web3項目,推進人民幣國際化,打造亞太數位金融樞紐 | 維持數字資產中心地位,平衡創新與風險,促進跨境金融合作 | 強化美元霸權,防範金融犯罪與系統性風險 | 建立統一監管,發展零售支付與金融基礎建設,支持歐元數位化 |
對香港Web3發展有何影響?
打造全球Web3金融中心
香港政府近年致力將香港打造成全球Web3中心,《穩定幣條例》的立法是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一步,條例通過後將支援港幣穩定幣發展,並為離岸人民幣穩定幣探索開闢道路,結合中國大陸市場,提升香港在全球Web3的影響力,有望在與美國、歐盟的Web3監管競爭中搶佔先機。
促進Web3生態系統發展
穩定幣是Web3生態的重要組成部分,經常應用在去中心化應用(DApps)、NFT市場及智慧合約中。條例為穩定幣提供清晰監管指引,鼓勵企業開發合規的港元穩定幣,應用於Web3場景,如供應鏈金融、遊戲化金融及元宇宙交易。早年金管局的穩定幣「沙盒」試行計劃已吸引多個國際企業參與,顯示出穩定幣的發展潛力,在條例通過後將推動香港市場去中心化金融開創新階段。
吸引Web3人才
條例明確的監管要求持牌人需具備區塊鏈技術與金融監管經驗,推動有興趣發展穩定幣相關業務的企業投資智慧合約安全、區塊鏈擴展及跨鏈操作等技術研發。在技術需求下,公司需要大量區塊鏈技術人才,吸引全球Web3人才來港發展外,也會開創大量Web3相關的職位空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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